董卓之鑑,德不足,不可居高位!
人的地位,需要跟德行匹配。如果德不配位,則會招來災禍。
189年,在外戚與宦官的爭權奪利之中,董卓參與了進去,憑著手中的兵力,以及一些謀略,順利的脫穎而出,掌控了朝廷。
只是,董卓似乎沒弄明白一個道理——暴力與恩惠,都不能讓人心服。
董卓想以暴力震攝豪傑,實際上,根本震攝不住。董卓想以恩惠拉攏豪傑,可人家根本不吃你這套。為何?因為你缺德!
所謂「賞罰二柄」,賞即是恩惠,罰即是暴力。對不對呢?對,但卻只是小伎倆。用這種小伎倆,就妄圖掌控天下,猶如用筷子,去承擔巨石,必定折斷。
《易經》「地勢坤,君子以厚德載物」。
董卓在「德行不夠」的情況下,強行去承擔高位,於是便引起了內外的反彈。
在外部,地方諸侯組成了討董聯軍;在內部,王允等人密謀刺殺董卓。最終,董卓死於王允的反間計,被呂布給除掉。
從189年開始得勢,到192年被殺,董卓的榮華富貴,也就持續了3年。他以為得到了什麼,其實什麼都沒有得到,權力地位,猶如過往雲煙。
子曰:「其身正,不令而行;其身不正,雖令不從。」——論語。
孟子:「惻隱之心,仁之端也;羞惡之心,義之端也;辭讓之心,禮之端也;是非之心,智之端也。」——孟子/公孫丑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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